7、因私护照加注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二)因公护照
1、因公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
(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2、因公护照的补发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因私护照的要求。
3、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
;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
三、申办各类旅行证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限回国使用旅行证
条件:被遣返回国的非法移民及其他单程回国人员等。 材料及证明文件:
1、原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3、护照照片3张。
注:申请人如无护照,使领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查申请人身份后,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须向使领馆提供本人当地的联系电话及完整准确的国内家庭住址。
(二)一年一次有效、两年多次有效旅行证
条件:港、澳、台同胞及其他有必要持用旅行证人员
材料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所持港、澳特区护照或台湾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四、附则:此须知为基本办证要求,仅作参考,具体办证定请以各馆实际情况为准。



